炉霍县人民政府发布《炉霍县鼓励使用“甘快传”推动全社会参与安全大监督有效防火防汛防事故的奖励办法(试行)》。现将《炉霍县鼓励使用“甘快传”推动全社会参与安全大监督有效防火防汛防事故的奖励办法(试行)》内容解读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防汛,防地灾和安全生产大监督工作的积极性,炉霍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使用"甘快传"上报查实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山洪地灾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奖励。
二、主要内容
一,发现并上报违规动火作业,无电工和焊工等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奖励500元。
二,发现并上报35kV及以下输配电线路断线掉线,设施破损,冒烟发光,漏电短路,线路搭接缠绕等突出隐患的,奖励300元。
三,发现并上报35kV及以下输配电线路下可燃物未有效清理,线路通道内存在堆积物,金属物,悬挂物,线路杆塔倾倒倾斜,林木碰线等隐患的,奖励60元。
四,发现并上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有效防火隔离和安全措施,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工棚,电力设施等存在地灾或火灾风险的,奖励300元。
五,发现并上报在林牧区玩火,吸烟,野炊,烧炭,煨桑,祭祀(烧香,点烛,烧纸),烧蜂,烧荒,烧地边,烧垃圾,烧秸秆,生火取暖,火把照明,丧葬用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河灯等安全隐患的,奖励50元。
六,发现并上报在城镇周边,村落周边,单位周边,厂矿寺庙周边和重要设施周边,以及林牧区边缘,电力设施边缘,道路边缘,房屋边缘,田边地角堆积可燃物存在隐患且处于危险状态的,奖励30元。
七,发现并上报人员密集场所,物业服务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未配备或损坏过期,消火栓未通水,消防通道严重堵塞的,奖励300元。
八,发现并上报沼气池,化粪池,污水池等有限空间未设置标识标牌,作业前未落实作业审批,作业中未实行专人监护的,奖励300元。
九,发现并上报非法营运,货客运车辆严重超载的,奖励100元。
十,发现并上报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违规居住使用CD级危房,餐饮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燃气企业未经许可跨区域经营,施工现场围挡未全封闭,未戴安全帽和未系安全绳等安全隐患的,奖励50元。
十一,发现并上报临灾迹象(裂缝,变形,河湖水断流,强降雨,河水异常混浊,异响等),经认定确实可能因自然因素诱发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且应新纳入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或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的事件,奖励500元。
十二,发现其他安全隐患,山洪地灾隐患及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可通过"甘快传"上报,经查实的予以奖励,奖励金额由相关职能部门视该隐患严重程度,紧急程度予以确定。对新发现的隐患点,相关部门应在核实后立即启动程序将其纳入监测体系,确保及时监控和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对森林火灾隐患和安全生产隐患主体依法查处,罚没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奖励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发放,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所有奖励资金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十三,同一隐患对首报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在编人员不纳入奖励对象,护林护草员,山洪地质灾害监测员,网格员按照50%执行奖励。对骗取奖励资金,恶意上报的依法追究责任。对上报者信息严格保密。
十四,本奖励办法根据炉霍县人民政府授权,由应急管理,林草,自然资源,水利,电力等部门负责实施和解释。
本办法自2025年4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