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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鼓励使用“甘快传”推动 全社会参与安全大监督有效防火防汛防事故的奖励办法(试行)
2025-05-19 10:31:07
来源: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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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防汛、防地灾和安全生产大监督工作的积极性,炉霍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使用“甘快传”上报查实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山洪地灾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奖励。

  一、发现并上报违规动火作业、无电工和焊工等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奖励500元。

  二、发现并上报35kV及以下输配电线路断线掉线、设施破损、冒烟发光、漏电短路、线路搭接缠绕等突出隐患的,奖励300元。

  三、发现并上报35kV及以下输配电线路下可燃物未有效清理,线路通道内存在堆积物、金属物、悬挂物,线路杆塔倾倒倾斜、林木碰线等隐患的,奖励60元。

  四、发现并上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有效防火隔离和安全措施,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工棚、电力设施等存在地灾或火灾风险的,奖励300元。

  五、发现并上报在林牧区玩火、吸烟、野炊、烧炭、煨桑、祭祀(烧香、点烛、烧纸)、烧蜂、烧荒、烧地边、烧垃圾、烧秸秆、生火取暖、火把照明、丧葬用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河灯等安全隐患的,奖励50元。

  六、发现并上报在城镇周边、村落周边、单位周边、厂矿寺庙周边和重要设施周边,以及林牧区边缘、电力设施边缘、道路边缘、房屋边缘、田边地角堆积可燃物存在隐患且处于危险状态的,奖励30元。

  七、发现并上报人员密集场所、物业服务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未配备或损坏过期、消火栓未通水、消防通道严重堵塞的,奖励300元。

  八、发现并上报沼气池、化粪池、污水池等有限空间未设置标识标牌,作业前未落实作业审批、作业中未实行专人监护的,奖励300元。

  九、发现并上报非法营运、货客运车辆严重超载的,奖励100元。

  十、发现并上报电动自行车“ 飞线充电”、违规居住使用CD级危房、餐饮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燃气企业未经许可跨区域经营、施工现场围挡未全封闭、未戴安全帽和未系安全绳等安全隐患的,奖励50元。

  十一、发现并上报临灾迹象(裂缝、变形、河湖水断流、强降雨、河水异常混浊、异响等),经认定确实可能因自然因素诱发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且应新纳入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或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的事件,奖励500元。

  十二、发现其他安全隐患、山洪地灾隐患及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可通过“甘快传”上报,经查实的予以奖励,奖励金额由相关职能部门视该隐患严重程度、紧急程度予以确定。对新发现的隐患点,相关部门应在核实后立即启动程序将其纳入监测体系,确保及时监控和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对森林火灾隐患和安全生产隐患主体依法查处,罚没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奖励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发放,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所有奖励资金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十三、同一隐患对首报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在编人员不纳入奖励对象,护林护草员、山洪地质灾害监测员、网格员按照50%执行奖励。对骗取奖励资金、恶意上报的依法追究责任。对上报者信息严格保密。

  十四、本奖励办法根据炉霍县人民政府授权,由应急管理、林草、自然资源、水利、电力等部门负责实施和解释。

本办法自2025年4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炉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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