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炉霍县2023年度县级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2023-09-26 09:31:00
来源:
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136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炉霍县2023年度县级民生实事

实施方案

炉府规〔2023〕1号

一、医疗健康类(2个)

(一)实施“三救”工作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

以“三个一点”的方式(县财政支出一点、对口援建筹措一点、社会募捐一点)筹资600万元,对符合《炉霍县爱心慈善基金管理使用实施意见》救助标准的困难农牧民群众实施医疗救助和其他人道救助。

(二)健康服务及特殊人群健康体检项目(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各乡镇)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持续为全县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安排每人89元,体检项目包括居民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等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之后据实报销。同时为了对全县寺庙管理层人员(89人)、村两委干(897人)、优抚对象(105人)、残疾人(1050人)、特殊困难户(1525人)共计3399人开展健康体检。计划安排每人600元,体检完成后据实报销。

二、社会保障类(3个)

(三)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民生保”项目(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保公司)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防范化解农牧民返贫致贫风险,根据《甘孜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民生保”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农牧民、城市特殊困难人口(包括城市低保、城市散居特困人员、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城市散居孤儿)投保“民生保”,着力解决因重大自然灾害、火灾、以外事故、人身意外伤害等因素造成农牧民、城市特殊困难人口的房屋及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增加,从而导致返贫致贫及生活更加困难问题。保费由州财政承担16%,县财政承担64%,投保人个人承担20%。

(四)实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林草局)

为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现状,改善农(牧)户基本住房条件,成立炉霍县木材交易市场。计划安排资金800万元向炉霍籍农(牧)民无房新建户实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补贴。针对全县15个乡(镇)炉霍籍农村户口的农(牧)民群众中的无房户,实施住房新建,完成100户住房建设。

(五)实施上罗科马镇敬老院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为提升上罗、下罗、泥巴三个乡(镇)孤寡老人生活质量,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进一步增强该地区孤寡老人的幸福感、获得感。计划安排资金1088.86万元,其中申请地方专项资金87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18.86万元,用于提升改造上罗敬老院。

三、教育改善类(1个)

(六)教育集中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为切实解决教育集中区师生4620名安全饮水,计划安排浙江援建资金1200万元在新都镇俄日村建设340m3/d的供水基础设施。通过修建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间、清水池、加药消毒间、废水回收水池、集泥池、变配电间等、送水泵房等生产构建物)以及原水、清水输水管线,为教育集中区师生提供供水保障。

四、就业增收类(1个)

(七)建立县级劳务公司与村级劳务合作社(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国资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就业服务中的作用,搭建就业精准对接平台,做好我县农牧民群众劳务转移工作,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解决就业问题。计划在新都镇建设路1号成立1个以国资平台为主体的县级劳务公司(200万元)、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村级劳务专业合作社(每个乡镇1万元,合计15万元),共计划215万元。

五、基础提升类(1个)

(八)两座危桥改造(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1)为进一步改善当地群众的安全出行条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计划安排资金446.0558万元(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用于建设炉霍县虾拉沱镇邓达村、友谊村重建工程,全长121.048米。

(2)为进一步改善朱倭镇两岸群众的安全出行条件,计划安排资金1083.3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病危桥改造专项资金、农村公路新建桥梁资金以及兄弟单位援建和地方自筹资金)用于建设炉霍县朱倭镇朱倭桥重建工程,全长178.063米,新建桥梁在右岸与G13平交接顺,在右岸新建引道工程并采用平交方式与现有农村公路平交结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