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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12-31 05:28:00
来源:
炉霍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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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以推进,在已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机构,将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明确了有关人员和相关单位的职责,同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一)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机制。对局机关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认真梳理和仔细审查,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进行整改,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定期统计报送制度。各股室、所、处均明确一名承办人或信息员,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接受监督。各股室、所、处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网上意见及时处理与反馈的长效机制。各业务股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网上政务信息进行审查,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安全。

(二)围绕重点,强化内容发布。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对单位涉及的律师管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人事信息、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政复议、法治政府建设、财务信息、普法宣传等有关信息及时予以主动公开。加大对“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部门权力清单、“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公开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等重点工作,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重要工作会议等进行信息公开。2021年,县司法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1条。(其中:政策文件14条、工作动态168条、会议纪9条、规划计划45条、财政预算2条、单位概况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严格按照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申请处理的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不够严谨,导致公开事项中出现了错敏字现象;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公开的内容和种类还有待进一步延伸和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