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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01 23:17:47
来源:
炉霍县统计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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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炉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编制发布的通知》,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编制形成了本年报。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炉霍县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统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炉霍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将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及时反映统计工作动态,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的透明度。

(一)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0〕60号)要求及州、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炉霍县统计局制定了《2020年炉霍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内容及责任分工,全面做好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局领导简介、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数据与解读、工作动态、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更新与发布工作。全年通过不同渠道,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余条。

(二)不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明确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民留言承办责任、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网民留言,全部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办理答复;严格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查,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提交审定后,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统计内网以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2020年,炉霍县统计局主动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无泄密现象发生。

(三)建立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健全保障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成立炉霍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方针、政策、部署;负责审议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负责重大事项审核、重要文件决策;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各股室(中心)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股室(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大考核力度,促进工作提效。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局机关考核内容,把政务公开工作事项办理、政务信息发布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明确指标、得分、扣分等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主动性,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五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全面、正确、有效地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缺乏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等实质内容不多,有的信息可读性不强,参考价值不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仍有发生,个别栏目发布的信息存在错别字的情况。三是门户网站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对于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及时维护更新相关内容,提高发布质量和时效。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信息资源整合能力,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聚焦公众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素质和为公众服务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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