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炉霍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2021-01-13 09:33:00
来源:
炉霍县财政局
阅读数:
205次
字号:
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炉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炉府办〔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炉霍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执行、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一)领导机制不断健全。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将各股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之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公开内容不断扩面。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炉霍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等,并根据《甘孜州财政局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将2020年度信息公开及任务分解到各股室,重点围绕财税体制改革、《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民生工程推进情况、财政规范化建设、重大项目资金等进行公开。

  (三)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炉霍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

  (四)信息公开载体不断丰富。除在政府网站公布预算执行、财政政策、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外,还广泛利用微信等平台,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对新颁布的财政政策加以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扩大财政公开影响效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录入审发信息共181条,审发公开信息176条,已删除 5条。公开政务信息涵盖预算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多方面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2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8万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严格按照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申请处理的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炉霍县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发布种类相对单一;二是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掌握不够深刻,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重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各股室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