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邓建光主持召开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集中观看《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推进中央、省、州反馈问题整改,建立举措创新、办法管用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全覆盖排查整改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生态保护质效,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发展与生态,实现生态、发展、安全一体见效。
二、会前学法
会前传达学习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土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制度,确保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会前学习
会前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坚持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之路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坚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3月30日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给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全体同志回信、《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的意见》、2023年第二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四川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重点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核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甘孜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孜州2023年促进农牧民增收10 条措施的通知》《中共甘孜州委 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甘孜州委 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州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中共甘孜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孜州纪委监委关于十项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炉霍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炉霍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会议要求,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探索走出一条具有炉霍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之路。二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谋划做好我县主题教育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扎实有序开展。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论述,大力支持服务驻炉部队发展,进一步巩固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三是环保和安全既是底线也是红线,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持续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严细慎实的作风,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四是要深刻汲取十项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五是要严格贯彻落实《炉霍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炉霍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决策程序,确保科学决策。
四、审议相关议题
(一)审议政务事项类议题
1.审议《炉霍县推进高原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实施意见(试行)(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农牧科技局提交的《炉霍县推进高原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实施意见(试行)(送审稿)》。会议要求,一是农牧科技局要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对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好15类财政奖补政策,通过导向作用助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财政奖补相关工作准备。三是县农牧科技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2.审议《炉霍县“十四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农牧科技局提交的《炉霍县“十四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送审稿)》。会议要求,一是要坚持城乡一体发展,优化空间布局,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县、乡(镇)、村功能衔接互补,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要坚持绿色发展,严格控制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科学谋划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构建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的空间发展格局。三是县农牧科技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3.审议《炉霍县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农牧科技局提交的《炉霍县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要求,一是县农牧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县项目促进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将项目实施好,抢抓施工期,抓紧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年底竣工验收。二是县农牧科技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4.审议《炉霍县“鲜水金谷”中蜂养殖示范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农牧科技局提交的《炉霍县“鲜水金谷”中蜂养殖示范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同意,项目建设地点为炉霍县仁达乡玉麦比村和雅德乡。项目建立中蜂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个;拓展中蜂适度规模养殖示范场1个(2号基地);建立蜂业数字化展示平台1套,建立露营基地、生态停车标示牌、设计 logo 等,打造蜂旅游融合发展特色项目;引进繁育良种蜂群1000群,培训养蜂农户,提档升级仁达乡蜂蜜品牌2个(蜂从氏、崩柯蜂蜜)。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00万元。会议要求,一是县农牧科技局要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明确运营主体和运营模式,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等内容。二是县农牧科技局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5.审议《炉霍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农牧科技局提交的《炉霍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及其利用状况的重要方法,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系统深入的土壤普查,掌握炉霍土壤资源数量、质量、生态状况,进一步促进土壤资源的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为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一是要细化年度目标任务,保证土壤普查质量,真正为农业生产发挥普查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县农牧科技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尽可能节约普查工作经费。三是县农牧科技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确保有实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普查工作,取得成效。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6.审议《关于炉霍县蔬菜保供基地—鲜水金谷现代农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旅融合发展及产品展示展销建设项目(一期)用地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农牧科技局提交的《关于炉霍县蔬菜保供基地—鲜水金谷现代农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旅融合发展及产品展示展销建设项目(一期)用地的请示》。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优化规范项目建设内容,确保用地合理合法,符合相关政策。二是县农牧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进一步咨询专家意见建议,运用好相关政策,针对实地勘察、测量的情况,在项目选址和建设规模上再作优化调整,多措并举,确保项目落地。三是由李峰、郎卡降泽、王应蓉同志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认真研究政策,全力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四是县农牧科技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等相关部门,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对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做实基础工作,确保决策科学。待咨询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7.审议《炉霍县飞地数字总部经济产业园项目协议书》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经信商务局提交的《炉霍县飞地数字总部经济产业园项目协议书》。会议要求,一是县经信商务局牵头,县政府办和县司法局配合,再次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形成书面法律审查意见书,与合法性审查报告一同作为协议附件,确保科学决策。二是县经信商务局要尽快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协议内容。三是县经信商务局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8.审议《炉霍政府招商引资框架协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经信商务局提交的《炉霍政府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会议要求,一是县经信商务局要尽快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协议内容,并附上合法性审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二是县经信商务局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9.审议《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与甘孜州炉霍县人民政府框架协议书》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经信商务局提交的《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与甘孜州炉霍县人民政府框架协议书》。会议要求,一是县经信商务局要在4月10日前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协议内容,并附上法律顾问书面意见书、合法性审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二是县经信商务局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0.审议《炉霍县2023年俄色瓦朵种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林草局提交的《炉霍县2023年俄色瓦朵种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同意,在全县7个农业乡镇栽植俄色瓦朵树120万株,并由县财政据实解决俄色瓦朵树采购和管护相关费用。会议要求,一是县林草局要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明确细化项目实施主体,压实各方责任。二是要充分认识到种植俄色瓦朵树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遍种俄色瓦朵树就是建设经济林、生态观光林。雪域俄色有限公司也要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在仁达乡、虾拉沱镇、新都镇等7个乡镇要组织群众积极参与种植,带动群众不断增收。三是县林草局、相关乡镇要组织实施好项目建设,选定最佳种植时间和种植地段,严守耕地红线,保证俄色树成活率,确保种植效果。四是县林草局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做好苗木采购。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11.审议《关于建设智能无纸化会议系统的方案(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政府办提交的《关于建设智能无纸化会议系统的方案(送审稿)》。会议同意,由县财政列支196.0636万元(其中包括2023年一年的服务支撑费),从2024年起每年支付2万元服务支撑费,建设智能无纸化会议系统,实现纸质化到无纸化的转变和办会模式转型,提高办公效率。会议指出,一要本着够用的原则,适当增加设备数量。二是县政府办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2.审议《关于推行无纸化云协同办公平台的方案(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政府办提交的《关于推行无纸化云协同办公平台的方案(送审稿)》。会议同意,采用建议方案三,由县政府保障全县县级领导46人、四大办84人,各工委、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省州属驻炉各单位、各寺管会、各医疗机构、中小学、派出所共计139个部门,合计269人。按照每人每月30元计算,共需费用8070元/月,96840元/年。培训费每人10元,共2690元,总计99530元。其余各单位需要内部账号自行购买。会议要求,一是县政府办要本着逐步推开实行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方案,先试点再铺开,逐步根据各单位需要进行扩量和完善。二是县政府办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3.审议《关于处置党校学员食堂国有资产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委党校提交的《关于处置党校学员食堂国有资产的请示》。依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法》相关要求,县委党校现有学员食堂一栋,总面积294.84平方米,取得日期为2014年,已使用9年,总价值约778310.26元,由于县级党校分类建设要求,需原址重建新教学楼,原学员食堂需进行拆除处置。会议同意,县委党校将学员食堂国有资产进行拆除处置。会议要求,县委党校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4.审议《关于开展朱倭镇农贸市场项目建设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发改局提交的《关于开展朱倭镇农贸市场项目建设的请示》。县发改局拟启动建设朱倭镇农贸市场项目,该项目规划用地拟定在朱倭镇中心粮站内,项目总投资270万元,规划占地约0.025亩,拟建农贸市场主体建筑物一幢(两层),总建筑面积440平方米;相关附属包括生态停车场、入场砼路面、隔断墙、绿化、给排水等。根据项目建设流程和土地归属,现计划由县粮食购销公司负责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预算。会议要求,县发改局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5.审议《炉霍县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发改局提交的《炉霍县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会议要求,一是县发改局要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对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发挥项目投资关键作用。二是县发改局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6.审议《炉霍县司法局建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司法局提交的《炉霍县司法局建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一是要充分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炉霍县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二是县司法局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7.审议《公开招聘编外统计工作人员方案(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人社局提交的《公开招聘编外统计工作人员方案(送审稿)》。会议同意,公开招聘4名编外统计工作人员,负责配合统计局开展调查、统计工作,解决县统计局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会议要求,一是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纪委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公开、平等、择优选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二是县人社局、县统计局要严格按照招录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8.审议《占补平衡土地项目合作策划方案(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占补平衡土地项目合作策划方案(送审稿)》。会议同意,采用第二个项目投资合作方案,由项目投资方全额出资。同时在开发出的土地指标中,预留30%作为炉霍县的土地储备指标。利润分成按政府30%、公司方70%的利润进行分成。会议要求,一是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充分做好项目调研和前期论证,稳妥推进项目合作。二是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19.审议《城区电力电缆下地建议方案(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住建局提交的《城区电力电缆下地建议方案(送审稿)》。方案建议采取雅江县政企协作模式开展建设工作,改造估算总投资6802.023万元(其中:县政府投资4380.0726万元,国电甘孜公司投资2421.9504万元)。会议同意,采取政企协作、共同出资的“雅江模式”,由甘孜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建代管。会议要求,一是县住建局按照会议审议意见建议,以专项债券项目抓紧进行项目包装申报和前期工作,并全面推动项目实施。二是由甘孜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建代管,政企双方共同出资,最终以审计决算价格为准。三是县住建局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20.审议《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炉霍县易日河水利工程生态修复整改问题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水利局提交的《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炉霍县易日河水利工程生态修复整改问题的请示》。县水利请求解决方案一的工作经费930.83万元,方案二的工作经费943.05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据实列支800万元用于解决易日河水利工程生态修复相关费用。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利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该生态修复方案,并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抓紧推进实施,确保在整改期限内高质量完成易日河水利工程生态修复工作。二是县水利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21.审议《炉霍县2013年-2022年财政扶贫结余资金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使用计划》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乡村振兴局提交的《炉霍县2013年-2022年财政扶贫结余资金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使用计划》。2013年至2022年共计结余2739.19万元(其中:2013至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2453.55万元,2021年至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285.64万元),为有效发挥资金效益促进乡村振兴,计划安排6个项目。会议要求,一是县乡村振兴局要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方案,规范项目名称,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二是县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22.审议《炉霍县2022年度乡村振兴重点优秀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乡村振兴局提交的《炉霍县2022年度乡村振兴重点优秀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2023年预计到位乡村振兴重点优秀县奖励资金4000万元,根据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和使用范围政策规定,计划将奖励资金安排用于3个项目:一是炉霍·热溪河谷牧区生活共富村提升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000万元;二是“两曲河”景区项目(包含充古乡卡萨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古乡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充古乡农旅文融合产业提升及玛日贡民宿客房改造项目、更知乡瓦雅村房屋修缮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500万元;三是青稞加工园区建设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500万元。会议要求,一是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统筹,严格按照奖励资金使用的标准、范围和政策规定进行安排和使用,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县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23.审议《关于国网炉霍县供电公司代维农网设备拆旧及新建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网炉霍县供电公司提交的《关于国网炉霍县供电公司代维农网设备拆旧及新建的请示》。会议同意,国网炉霍县供电公司对负责代维农网一、二期工程涉及的配网设施进行拆除及新建。会议要求,一是国网炉霍县供电公司具体实施代维农网设备拆除工作,县发改局、县经信商务局、县国资公司等行业部门要协同配合、扎实推进。二是新建项目竣工后,由国网炉霍县供电公司将农网资产移交县国资公司,做好资产管理。三是国网炉霍县供电公司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24.关于审议《2023-2025年炉霍·中国汽车拉力锦标赛组织者协议书》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教体局提交的《2023-2025年炉霍·中国汽车拉力锦标赛组织者协议书》。会议要求,一是县教体局要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协议内容,附上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二是县教体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协作组织实施好系列赛事活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展示炉霍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炉霍发展的美好形象。三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比赛全过程安全有序,顺利圆满。三是县教体局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二)审议资金请示类议题
1.审议《关于拨付党政高清视频会议室(第二会议室)建设费用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委办提交的《关于拨付党政高清视频会议室(第二会议室)建设费用的请示》。县委办请求解决党政高清视频会议室(第二会议室)建设费用42.7398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列支40万元用于解决党政高清视频会议室(第二会议室)建设费用。会议要求,县委办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2.审议《关于解决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拥西等5名2022年校医辅助岗人员工资相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教体局提交的《关于解决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拥西等5名2022年校医辅助岗人员工资相关事宜的请示》。因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共招录校医辅助岗5人,现请求解决5人服务期(三年)内工资共计91.343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列支48.083万元用于解决5名校医辅助岗人员2022年9月-2023年12月工资。会议要求,县教体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据实拨付。
3.审议《关于解决炉霍县农牧区寄宿制第三完全小学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植被恢复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教体局提交的《关于解决炉霍县农牧区寄宿制第三完全小学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植被恢复费的请示》。县教体局请求解决炉霍县农牧区寄宿制第三完全小学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植被恢复费71.348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据实列支71.348万元用于解决炉霍县农牧区寄宿制第三完全小学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植被恢复费用。会议要求,县教体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4.审议《关于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位人员工资相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关于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位人员工资相关事宜的请示》。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解决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位14人三年工资共计579.63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列支242.05万元用于解决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位14人2022年9月-2023年12月的相关经费。会议要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5.审议《关于解决炉霍县虾拉沱产业强镇—川西苗木基地建设项目附属设施(水渠)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林草局提交的《关于解决炉霍县虾拉沱产业强镇—川西苗木基地建设项目附属设施(水渠)经费的请示》。县林草局请求从炉霍县虾拉沱产业强镇—川西苗木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中拨付该项目附属设施(水渠)等费用33.8901万元。会议同意,从炉霍县虾拉沱产业强镇—川西苗木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中列支30万元用于该项目附属设施(水渠)建设费用。会议要求,县林草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6.审议《关于解决炉霍县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初设费用缺口资金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民宗局提交的《关于解决炉霍县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初设费用缺口资金的请示》。县民宗局请求解决炉霍县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初设费用缺口资金30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列支28.5万元用于解决炉霍县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初设费用缺口资金。会议要求,县民宗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7.审议《关于解决甘孜州炉霍县广播电视节目工程运维费资金缺口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文广旅局提交的《关于解决甘孜州炉霍县广播电视节目工程运维费资金缺口的请示》。县文广旅局请求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中向铁塔公司支付42.8万元的租赁费。会议同意,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中列支42.8万元用于解决炉霍县广播电视节目工程运维费资金缺口。会议要求,县文广旅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8.审议《关于解决2023年11条河湖健康评价编制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水利局提交的《关于解决2023年11条河湖健康评价编制费的请示》。县水利局请求解决2023年11条河湖健康评价编制费275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据实列支200万元用于解决2023年11条河湖健康评价相关编制费用。会议要求,县水利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9.审议《关于解决充古乡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宗塔宗麦片区包虫病防控安全饮水项目、罗科马片区包虫病防控安全饮水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水利局提交的《关于解决充古乡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宗塔宗麦片区包虫病防控安全饮水项目、罗科马片区包虫病防控安全饮水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费的请示》。县水利局请求解决充古乡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宗塔宗麦片区包虫病防控安全饮水项目、罗科马片区包虫病防控安全饮水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费共计23.7万元(其中:炉霍县充古乡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服务项目合同价为8万元、宗塔宗麦片区包虫病防控安全饮水点项目竣工验收服务项目合同价为7.2万元、罗科马片区包虫病防控安全饮水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合同价为8.5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据实列支23.7万元用于解决充古乡生态修复治理、宗塔宗麦片区包虫病防控安全饮水、罗科马片区包虫病防控安全饮水点3个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费。会议要求,县水利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0.审议《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炉霍县易日河水利工程生态修复整改问题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水利局提交的《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炉霍县易日河水利工程生态修复整改问题的请示》。县水利局请求同意易日河水利工程生态修复方案,并解决易日河水利工程生态修复方案一的相关工作经费930.83万元或方案二的相关工作经费943.05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据实列支800万元用于解决易日河水利工程生态修复相关费用。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利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该生态修复方案,并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抓紧推进实施,确保在整改期限内高质量完成易日河水利工程生态修复工作。二是县水利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按程序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
11.审议《关于解决炉霍县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水利局提交的《关于解决炉霍县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经费的请示》。县水利局请求解决炉霍县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经费55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列支30万元用于解决炉霍县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相关费用。会议要求,县水利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2.审议《关于解决2022年炉霍县“五改三建”及入户路建设项目前期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农牧科技局提交的《关于解决2022年炉霍县“五改三建”及入户路建设项目前期费的请示》。县农牧科技局请求解决项目设计勘察费34.547万元、施工图可研编制及审查费7.88万元、工程造价及代理费9.7084万元、项目监理费18.722万元,项目前期共计70.8574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据实列支70.8574万元用于解决2022年炉霍县“五改三建”及入户路建设项目前期费用。会议要求,县农牧科技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3.审议《关于解决炉霍县鲜水金谷现代农业园区农旅融合发展及产品展示销售建设项目和炉霍县鲜水金谷现代农业仓库物流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费和可研编制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农牧科技局提交的《关于解决炉霍县鲜水金谷现代农业园区农旅融合发展及产品展示销售建设项目和炉霍县鲜水金谷现代农业仓库物流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费和可研编制费的请示》。县农牧科技局请求解决建设项目前期策划费28.5万元、科研编制费9.2万元、炉霍县鲜水金谷现代农业仓库物流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费28.5万元、可研编制费9万元,共计75.2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列支60万元用于解决炉霍县鲜水金谷现代农业园区农旅融合发展及产品展示销售建设项目和炉霍县鲜水金谷现代农业仓库物流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费和可研编制费。会议要求,县农牧科技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4.审议《关于解决2023年度炉霍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资金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农牧科技局提交的《关于解决2023年度炉霍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资金的请示》。参照试点县资金使用情况,炉霍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共计421个点位,2023年至2025年共需490万元,其中2023年需资金2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外业调查采样、样品风干场地建设、专家咨询费、第三方聘请费、方案编制费、工作经费、培训费等。因无专项资金,县农牧科技局县请求解决2023年所需资金210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据实列支210万元用于解决2023年土壤普查相关费用。会议要求,县农牧科技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5.审议《关于增加虾拉沱土地流转费用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农牧科技局提交的《关于增加虾拉沱土地流转费用的请示》。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2016年12月18日,炉霍县人民政府与虾拉沱镇虾拉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土地面积为2130.8亩,根据《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承包地流转费用按年度以现金支付。合同期内,第1年至第5年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每年580元/亩,调整价为580元除以1.80元乘以青稞当年市场价2.2元,需增加土地流转费27.4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据实列支27.4万元用于解决增加的虾拉沱土地流转费用。会议要求,县农牧科技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6.审议《关于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汇交项目费用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汇交项目费用的请示》。县自然资源局请求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汇交项目费用总计136.135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列支100万元用于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汇交项目相关费用。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7.审议《关于拨付录音棚装修及设施设备采购资金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融媒体提交的《关于拨付录音棚装修及设施设备采购资金的请示》。县融媒体请求解决录音棚装修及设施设备采购资金共计59.982万元(其中:录音棚装修费用18.403万元,数字音频工作站系统费用8.04万元,数字控制台界面费用4.95万元,监听及监看设备费用4.669万元,录音话筒及周边设备费用18.42万元,系统集成费用5.5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列支50万元用于解决录音棚装修及设施设备采购费用。会议要求,县融媒体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8.审议《关于解决现有干部职工宿舍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仁达乡提交的《关于解决现有干部职工宿舍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为改善干部职工的住房条件,以便管理,仁达乡拟对现有的干部宿舍12间进行整体改造,请求解决此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相关费用130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列支70万元用于解决仁达乡干部职工宿舍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相关费用。会议要求,仁达乡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19.审议《关于解决宗塔乡人民政府基层政权阵地建设方面短板弱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宗塔乡提交的《关于解决宗塔乡人民政府基层政权阵地建设方面短板弱项的请示》。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改善干部职工办公环境条件,宗塔乡请求解决2023年基层政权阵地建设项目所需资金60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列支30万元用于解决宗塔乡2023年基层政权阵地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会议要求,宗塔乡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20.审议《关于解决鲜水河俄日村段河道行洪畅通的资金请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都镇提交的《关于解决鲜水河俄日村段河道行洪畅通的资金请示》。新都镇俄日村因河道中砂石常年堆积,河道沿岸未修建防洪堤,汛期河水暴涨后导致河水变道冲毁俄日村群众耕地,为保证行洪通畅,新都镇请求解决鲜水河俄日村段河道行洪畅通所需资金30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列支30万元用于解决新都镇鲜水河俄日村段河道行洪畅通的所需资金。会议要求,新都镇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21.审议《关于解决炉霍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标识标牌建设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长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关于解决炉霍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标识标牌建设经费的请示》。县长征领导小组办公室请求解决炉霍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6处点位标识标牌建设费用共计36万元。会议同意,由县财政列支30万元解决炉霍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6处点位标识标牌建设所需费用。会议要求,县长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办理。
五、专题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近期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有效。二是持续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进入二季度,希望大家拿出更强的拼劲、更高的水平、更强的能力,紧紧围绕“实现二季度加快发展”目标,抓项目、抓建设、抓指标,力争二季度各项指标进入全州第一方针。重点抓好牦牛产业、青稞产业、文旅产业三篇文章。加快牦牛集群的建设,青稞、俄色等的有机认证,特别是要抓紧筹备“高原粮仓”现场会、“两曲河”景区开园和青稞系列文化活动筹备工作。三是森林草原防火已进入最紧要、最关键的时期,要持续守住来之不易的成果,加强护林(草)员带装巡护,落实落细各项防护措施,坚持以防为主,牢牢守住“两个确保”安全底线。四是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两个责任主体”,强化“四个责任”,严格做到“三管三必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五是正确把握川西北生态功能示范区定位,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工作,全面推进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在结合本县问题的同时,结合其他周边县市典型问题、省州警示问题,举一反三,坚决不能视而不见,进一步转变观念思路,确保整改到位。六是以切实为民服务使命感,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分类分层制定水电路等方面亟需解决的问题的实施方案,坚持系统思维,通盘考虑,加快对厕所革命、五改三建的实施。
出 席:邓建光、李峰、郎卡降泽、胡军、王应蓉、苟福华、扎西让布、布多、达瓦刀登、洛绒昂汪
请 假:陈康、尼玛泽仁
列 席:宋强、岸忠
参 会:仁达乡陈春香、虾拉沱镇仁真洛真、新都镇张洪全、泥巴乡张跃平、雅德乡宋伟、朱倭镇更绒让卓、旦都乡井岗、宗塔乡德夏巴、纪委监委李肖扬、县委办陈建、政府办胡小红、更让、林棵、政协办姚海燕、组织部罗洋、宣传部秋拥、政法委刘元鑫、检察院仁青康珠、法院桑陈、妇联胡瓒琼、党校彭霞、发改局李洪开、经信商务局白玛卓嘎、教体局何静、民宗局卓玛娜姆、公安局尼玛泽仁、民政局鲁呷、司法局吴一卯、财政局吴冰、人社局谢山、自然资源局叶明军、生态环境局美吉多吉、住建局李晓东、交通局罗纯华、水利局刘加、农牧农村局张建勇、林草局扎巴、文广局刘菲、卫健局洛桑降措、退役军人事务局程涛、应急管理局王成锦、审计局付正英、统计局李艳、乡村振兴局兰兴春、市场监管局加洛、政府督查室巴桑泽仁、大数据中心李征、融媒体中心马玲、项目促进中心李洪开、国资公司邓宇龙、税务局李谦、“两区河”景区管委会杨婷、电力公司土登降村、农行谭凌云、农商行王丽蓉、人保公司杜玲、财保公司洛米、雪域俄色有限公司雷敏、中慧通文旅有限公司尔吉泽绒
纪要整理:李洪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