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
2023-03-29 01:03:00
来源:
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
阅读数:
363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办公地址

甘孜州炉霍县霍尔城1号楼4楼

办公时间

夏季  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负责人

白玛卓嘎

联系电话

0836-2201115

   县经信商务合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信息化、商务、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县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信息化、商务、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商务、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参与拟订全县商务、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推进全县

工业结构布局和调整。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二)实施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工业行业管理(含成品油、盐业),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 气、煤炭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农畜产品、中藏药、民族工艺美术等各类企业加工环节的指导与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统筹飞  地园区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  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

    (五)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实施上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县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上报、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确认、登记和监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对重点技改项目进行监管和督查。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

(六)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制定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协调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

(八)负责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九)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一)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应急通信技术保障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跨区域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对外交流合作及兼并重组。

(十三)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十四)拟定促进全县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  务领域信用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直销、旧货流通行业、再生资源回收、边销茶、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八)贯彻执行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十九)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对外经济合  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  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  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二十一)统筹指导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县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县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县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投资促进业务工作。

(二十二)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

(二十三)参与推进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参与推动全县国际合作园区建设。

(二十四)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负责博览事务,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牵头负责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以甘孜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二十五)负责推动全县物流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县物流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分析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全县现代物流业的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指导并协调推进全县物流园区、物流项目、物流网络体系、物流市场主体的建设,负责全县第三方物流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六)负责全县重大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谋划和督促指导。审核各地各部门(单位)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外事、港澳工作的文件,审核在县内举行的国际性会议,统筹协调全县外事、港澳工作及其重大活动。

(二十七)负责县委对外党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统筹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我县民间外交外事工作和民间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协调工作。

(二十八)负责接待来县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和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办理相关礼宾事宜,统筹协调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二十九)参与处理我县公民在国(境)外的领事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县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县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

(三十)统筹全县涉港澳事务,负责川港澳合作机制的落实。统筹协调与港澳各界交往事宜。负责全县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审批工作和相关联络交往事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县邀请报批及接待工

    (三十一)指导全县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外事、

港澳信息工作。

(三十二)负责全县外事、港澳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三十三)负责全县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县(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为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服务。

(三十四)负责全县贸易促进工作,发展同国(境)外经贸团体的友好合作关系。联系、协调国(境)外商(协)会在县活

(三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六)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外商投资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等部门拟订上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调整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2)并购安全审查。县发展改革局与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省、县发展改革委和商务厅、局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3)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园区的规划布局、产业规划和各园区的特色与功能定位。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县级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园区建设工作。

4)能源发展。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工作,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县发展改革局承担全县能源发展行业规划职责,重点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和电网建设中长期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转报能源及电网建设项目,负责能源发展总量平衡。

2.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相关 工作;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负责中藏药材种植相关工作;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负责中藏药加工业相关工作。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负责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

县经信商务合作局设下列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保密、依法治县、应急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离退休职工、政务公开、档案、文稿起草,审核局内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等工作。牵头办理目标考核、督查督办工作、信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工作。

(二)产业发展和经济运行股。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措施建议;负责制订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及考核工作;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及研究工作;负责企业升规培育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工业企业融资体系建设、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负责全县工业项目及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按规定权限转  报、审批、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  目申报国家、省、县有关专项计划及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相关企  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  理和标准化工作,拟订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制订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和指南;组织申报国家、省、县重大  技术创新专项;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  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拟定鼓励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实施农产品加工、民族工艺美术、食品工业行业管理,监测行业运行态势,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及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创新创业工作。负责大数据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园区建设;研究  拟订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执行数据收集、管理、安全、开放、交易、应用等标准和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和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互联互通、融合发展。负责矿产、建材工业、机械等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研究、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藏药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下达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中藏药产业实行行业指导;管理中藏药产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中藏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工;负责跟踪和协调争取国家、省的各项具体支持政策;负责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的督办督查;推进中藏药业产业园区建设;协助做好中藏药产业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拟订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留存电量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申报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承担产业园区运行监测、分析和考核,负责产业园区工业项目的准入初审工作。

(三)投资促进股。负责拟订全县投资促进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利用外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策划、组织、参加各类与投资促进有关的投资推介会、洽谈会、展览会等重大活动。建立客户信息库,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完善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组织体系,做好投资(商)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与国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协会的联系与交流。负责联络接待来我县考察的客商。负责建设全县投资促进项目库,对全县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开展策划、论证、包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  大项目招商方案。指导全县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各类园区的投资促进工作,协调解决项目落地的有关问题。按照项目的审批权限,做好项目的审核上报、审批等工作。负责引资项目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研究和发布,跟踪促进重点引资项目,分析、汇总项目动态。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分析、通报和考核工作,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投资促进考核办法,对全县重点签约招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督查督办。负责研究提出改善全县投资环境的建设性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县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县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促进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制订服务业专项规划,督促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服务业主要指标统计分析的协调工作,汇总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掌握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制定全县服务业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督促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与服务业有关政策的执行,做好部门协调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全县第三产业加快发展。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应用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协调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努力开拓特色产品国内外市场。牵头承办全县城镇化建设涉及商务

领域的具体工作。

(四)市场体系建设和运行股。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县市场运行、消费促进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统计监测调控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稳定市场,扩大消费。贯彻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的政策措施,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建立监测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重要商品产销衔接,负责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承担“菜篮子”商品供应协调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组织协调解决商品市场运行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职责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指导并监督管理以炉霍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农村商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县对外贸易方针政策。提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规范全县进出口经营秩序,指导协调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工作。建立并完善产业安全预警机制,牵织开展涉外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建立完善全县商贸流通行业统计体系。牵头负责商务领域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商务合作大事记有关的音像、图片等资料。贯彻落实国家、省、县市场体系建设、市场秩序管理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市场协调发展,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规范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农村和中小城镇商业网点布局。制订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承担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规范商业信用支付行为,参与组织打击商业欺诈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促销行为,推动各类无店铺销售规范发展,负责直销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承担药品流通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商务领域重大疫病防治工作。承担协调推动全县物流业发展职责,协调、指导全县物流产  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县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县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营造统一开放、规范有序  的市场环境,提出促进全县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物流园  区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流园区发展  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协调推进航空、铁路、公路等物流通道的开通;组织拟订促进城市共同配送发展  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市场秩序股。负责组织拟订工业信息化和商贸领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工业经济信息化和商贸领域发展的重大战略性课题研究;承担本部门许可工作,制定机关行政审批 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重大商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承担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牵头工业信息化和商贸领域改革工作;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合同、章程,负责利用外资业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节能行政执法和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工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县工业节能、节水专项资金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和商贸领域应急管理,牵头组织协调工业和商贸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负责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业化、信息化两化深度融合推进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两化融合发展的规划、政策;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负责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一规划并协调管理重大项目、工程通信设施;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实施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负责机关网站建设和维护。贯彻执行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组织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协调处理军地无线电行政执法事宜;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负责组织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物资的综合平衡、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交通运输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盐业行业行政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及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盐业行业信息数据库,分析、监测、发布行业运行发展态势;负责民爆物品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对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直销、就货币流通行业、再生资源回收、边销茶、拍卖等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六)外事和港澳事务股。负责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任务报批和审核工作;授权负责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的收缴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管理全县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国(境)外其他官方机构服务机构的交往活动;审核办理应邀来县外国人的签证、通知、函电及其他领事业务;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承办以县领导名义出面邀请外宾来访的邀请和接待事宜;负责各国驻华使领馆、联合国系统组织机构以及外国来宾等团组来县公务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牵头负责在县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来县外国记者在县采访及外国记者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外事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外来县的文化交流项目进行审查;审核全县重要的外事新闻报道,会审重要的涉外稿件;参与处理在县发生的涉外案件和涉外突发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与国(境)外、其他地区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涉港、涉澳事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的港、澳工作;研究拟订对港、澳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港、澳的宣传、教育和有关工作的新闻发布;协调处理涉港、澳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对港、澳经济、金融、科技、艺术、文化、旅游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社会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港、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