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第46督察组对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结合我县自行排查,炉霍县尖尖山、厂龙沟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发现3个环境问题。截止2018年10月底,我县涉及的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问题具体情况 |
整治进展情况 |
是否完成整治 |
备注 |
1 |
炉霍县 |
厂龙沟饮用水源地 |
二级保护区存在一条山村土路 |
于4月27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27日完成厂龙沟建设项目验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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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炉霍县 |
厂龙沟饮用水源地 |
保护网围栏年久失修,遭到破坏 |
于4月27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27日完成厂龙沟建设项目验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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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炉霍县 |
尖尖山饮用水源地 |
保护区内有交通穿越,无交通警示标示。防护隔离设施部分损坏。未设置二级保护区界标、标识。 |
2018年10月15日完成验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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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6日至2018月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方式:炉霍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炉霍县环境保护局(环保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6-732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