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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炉霍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18-10-26 07:36:51
来源:
炉霍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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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第46督察组对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结合我县自行排查,炉霍尖尖山厂龙沟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发现3个环境问题。截止2018年10月底,我县涉及的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问题具体情况

整治进展情况

是否完成整治

备注

1

炉霍县

厂龙沟饮用水源地

二级保护区存在一条山村土路

于4月27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27日完成厂龙沟建设项目验收。

 

2

炉霍县

厂龙沟饮用水源地

保护网围栏年久失修,遭到破坏

于4月27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27日完成厂龙沟建设项目验收。

 

3

炉霍县

尖尖山饮用水源地

保护区内有交通穿越,无交通警示标示。防护隔离设施部分损坏。未设置二级保护区界标、标识。

2018年10月15日完成验收

 

 

公示期为2018年1026日至2018月1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方式:炉霍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炉霍环境保护局(环保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6-732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