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关于拨付炉霍县贫困村旅游飞地基地建设项目前期经费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为有效改善和加强保护我县生态环境,加强生态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政策,我局聘请甘孜州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俊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对炉霍县贫困村旅游飞地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前期设计等工作,按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炉霍县贫困村旅游飞地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费59000元、造价费35000×60%=21000元、设计费260000×60%=156000元、图审费37440×60%=22464元、地勘费40000元,共计298464元(大写:贰拾玖万捌仟肆佰陆拾肆元整)。
妥否,请批示!
炉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