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 甘孜州炉霍县沿河西街上段
| 办公时间 | 夏季 8:30-12:00; 14:30-17:30 冬季 9: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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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呷瓦扎巴
| 联系电话 |
0836-732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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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卫生健康、中(藏)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健康、中(藏)医药发展的政策、规划等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中(藏)医药发展的政策意见;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并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中(藏)医药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中(藏)医药工作。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目录以及药物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对药品、医用器械跟踪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监督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七)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库)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乡(村、社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制定中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对中藏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继承和发展中藏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对中藏医药资源的开发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加强中藏医药人才培养,负责中藏医药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十一)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炉霍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促进卫生健康资源向基层延伸。三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质量,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强化医疗、医保、医药的“三医”联动,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州、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指导医疗机构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通报监测结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监管中发现需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加强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助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