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开展深化医改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准入、医疗技术应用、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医疗行业行风建设职责,牵头开展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负责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牵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处置、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医疗卫生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和执业登记注册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人才表彰奖励;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卫生干部进修计划。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