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影视媒体股(传输保障股)
2022-11-10 00:00:00
来源: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阅读数:
17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负责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推进全县广播电视视听节目创优创新;负责指导电视剧播出监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传送业务监管;负责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创作播出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视听节目内容、质量的审查监管和应急处置,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应急广播、监测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制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制度和预案,负责安全播出技术保障工作;协调中短播台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