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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机构职能
2026-01-13 11:49:05
来源:
炉霍县统计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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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地址




甘孜州炉霍县商业街208号新综合大楼7楼




  办公时间

夏季

8:30-12:00;

14:30-17:30

冬季

9: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


    李艳


  联系电话


  0836-7322249

  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地方统计法规、规章草案,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仓储邮政、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依法对县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
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统计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