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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机构设置
2026-01-13 11:17:32
来源:
炉霍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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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通讯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统计执法监督大队)。内含执法监督大队,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执法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执法监督;参与调查和处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检查指导基层统计执法工作;承办上级批转的统计违法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县级统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工作;增挂统计基层执法监督大队;承办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拟定全县统计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标准;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态进行统计监督、预测和综合分析,提出宏观控制咨询建议;依法审批县、乡级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核算统计、劳动统计、服务业统计、贸易业统计、乡(镇)信息、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科技统计、文化产业统计、民族统计、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投入产出调查、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劳动工资专项调查、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的统计监测;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全县R&D资源统计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监测预警;承担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经济工作手册、统计资料的整理、编印和发行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承担全县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负责开展对主要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统一管理、质量的评估审核工作;负责对外提供综合性统计数据;参与全县主要经济指标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参与城乡(镇)住户调查数据评估;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面地的为县委、县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承办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能源环境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基本状态统计调查、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负责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的为县委、县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承办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基层统计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基础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