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综合办公室
2024-03-30 19:52:35
来源:
水利局
阅读数:
22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新闻发布、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 和提案;负责会务、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利行业教育培训;协助直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组织水利科技项目研究,新技术引进、推广和管理工作;承办有关知识产权事宜和全县水利行业的涉外工作。拟订水利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工作政策;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及普法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法规性审查工作;承担县水利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 政赔偿和行政调解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全县水利系统信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科日常事务;严格按照县政府行政许可目录,依照法定条件、权限和程序负责受理县水利局审批事项,组织、协调召开审查会议,草拟、下达相关审批文件。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综合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及投资计划;组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综合监督管理;承办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水利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水利项目资金进行调度与衔接并组织实施。组织提出中央、省、州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