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县(市) 级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负责生产环节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白酒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拟订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全链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相关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