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贯彻执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查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高级专家离退休审查和延长离退休年龄,提高退休费待遇的管理工作;承办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离)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