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农业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工作。指导农业农村“双创”工作。拟订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承担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承担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外来物种的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招商工作;开展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农业和科普领域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产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及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点、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科学普及和科普统计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普基地建设、科普能力建设和科普场馆建设。拟订全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建立科技管理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基础研究规划、重大科技专项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负责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和依法行政相关事项。承担科技金融、科技体制改革、科技评估评价、监督检查、科研诚信建设、科技统计、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决策咨询制度运行、本系统“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涉及人口资源、医药卫生、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联系科技型企业,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企业科技创新试点示范工作。负责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产业化基地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联系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科技奖励的推荐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交流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乡)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