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设,负责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牵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负责农业园区规划布局,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承担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监测、评价、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设,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测工作。承担经济作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起草全县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种苗等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指导种子基地、良繁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草全县农场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指导农场体制改革,促进农场“产、学、研”融合发展。指导农场农业资源开展利用。指导农场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国有农场土地保护、使用管理。指导南亚热带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相关推进工作,提出项目建设和扶持措施,指导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起草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负责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业生产性服务相关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推广等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发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管理与有关农业国际组织或机构合作、交流。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研究农业投资促进的有关政策,负责农业招商、经贸洽谈。组织开展农业会展活动。负责机关外事侨务、涉农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承担涉及港澳台地区有关农业事务。承担全县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农村改革综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农村改革工作。拟定农村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方案。指导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协调并组织实施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经验总结等工作。参与并指导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设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