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基本建设财政财务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拟订政府性投资资金的财政政策和管理办法;会同有关单位拟订能源、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和支出政策;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管理;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项目财政监管、决算审核、绩效评价等工作;由投资股牵头各相关支出股室配合研究和筹集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负责财政代管专户资金的拨款、台账、对账等工作;承担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土地整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藏区新居等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及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