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甘孜藏族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形成了《炉霍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合法,并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会议审议。
二、决策承办单位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决策事项。同时,要重视决策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后续确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应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由依据、提出具体建议,按程序报批。
四、各部门可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炉霍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炉霍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需履行的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炉霍县“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公平竞争审查 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炉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