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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公告
2026-07-06 15:20:48
来源:
炉霍县烟草专卖局
阅读数:
1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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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炉霍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8月5日10时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

炉霍县烟草专卖局办公楼2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炉霍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重点围绕零售点布局标准、总量控制、距离限制、特殊区域布局要求等,论证该规定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由卷烟零售户代表、消费者代表自愿报名,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的方式产生。

其中,卷烟零售户代表14人(零售户总数的15%),由报名人员自愿申请,按照申请时间顺序确定;卷烟消费者代表3人,由报名人员自愿申请,按照申请时间顺序确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各1人,参会代表由人大、政协推荐产生;县政府、县司法局、教育和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工商联各1人,参会代表由各单位推荐产生。

欢迎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人员须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凡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6年7月21日前到我局提出申请。

报名要求:报名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如申请在听证会上陈述意见,应当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陈述意见的基本观点并说明理由。

报名地址:炉霍县烟草专卖局(新都镇灵龙路7号)

联系人:颂吉初

联系电话:0836-7321915

五、其他事项

1.听证代表如认为主持人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

2.听证会将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结束后,听证笔录将交听证代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3.听证代表应当实事求是地反映自己及周边群众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炉霍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7月6日